我曾經有過一段海誓山盟的愛情,這段感情我堅持了8年,最后卻是逃不過分手。
前女友和我是在大一的迎新生晚會上認識的,當時的我們一見鐘情,沒有任何懸念就在一起了。4年大學生活畢業后,我們為了能夠和彼此在一起,權衡之下直接留在了我們大學的那個城市。
前女友成績一直都很好,畢業后她報考了公務員,被錄取了。開始我找工作特別不順利,面試了幾次都沒有通過,最后我選擇了一家私人外貿公司,從剛開始的2000多的工資做到了后來的6000。
我和前女友家境都一般,但是自打踏入社會后,前女友對物質的追求就越來越高。我很愛她,只要在我能力范圍內的要求,我都會滿足她。
工作中我交了幾個特別要好的哥們,平時也會和他們一起聚會喝酒。因為害怕前女友在家無聊,每次聚會我都會帶著她一去。
這幾個哥們中大維和我關系最鐵,人也是最帥最有錢。平時有什么話都會和我傾訴,一次聚會的時候,酒量很小的他突然灌下了整整一瓶紅酒,事后問起,他告訴我,他和他相戀2年的女友分手了。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他,想著女人會比男人更會安慰人,每次和大維吃飯,都讓前女友好好勸勸。
后來過了半年左右,我和前女友求婚,前女友開出了一個28萬的彩禮要求。她明明知道我家條件一般,一時讓我們去哪里湊?看到我拿不出那么多錢,前女友直接提出了分手,7年多的感情居然比不過這28萬。
我不愿放棄這段感情,苦苦哀求前女友,沒想到,大維走過來,直接把她拉到了自己的懷里,告訴我説:“你放棄吧,她和我一起已經半年了,我們感情很好,準備結婚。”
這對我最在乎的人居然這般傷害我,我差點崩潰。事后聽人說,大維給了前女友50萬的彩禮錢,還在市區買了一套景觀房。
經歷這段感情后的第二年,我遇到了現在的妻子,溫文爾雅的她暖化了我的心,我很慶幸和她走到一起,我們現在的生活真的非常幸福。
不過好像聽說前女友結婚了半年多就和大維鬧離婚了,原因是因為前女友和別的男人曖昧被大維發現,然后越鬧越大,差點被掃地出門。
這就是所謂的因果報應吧,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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