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入夏以來就獨得太陽恩寵,
我勸太陽一定要雨露均沾,
可太陽非不聽吶,就曬我,就曬我……
這幾天,天津的溫度真的已經達到高溫天氣!
雙休日天氣
周六(5月20日)
白天到夜間:多云
偏南風3-4級,34到23℃
周日(5月21日)
白天到夜間:多云轉陰
東南風3-4級,31到22℃
每到夏季,天津市的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都能領到防暑降溫費。按規定,每年防暑降溫費的發放時間為6、7、8、9月,共4個月。按月發放或一次性發放。
防暑降溫費的月標準,是按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確定。2016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265元,以此推算,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的月標準約為158元,四個月合計約為632元,比去年增加了近40元。
針對戶外勞動者,本市2013年發布的《關于試行企業高溫津貼制度的通知》明確,要求當氣溫超過35度,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都應當在發放防暑降溫費的基礎上向勞動者按天發放高溫津貼。
具體每天的發放標準為:上年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職工月平均工作天數21.75天,再乘以12%,約為29元,而去年日標準為27.3元。
據介紹,高溫津貼與防暑降溫費不同,二者不能相互代替。同時,法律規定高溫津貼必須以貨幣的形式發放給職工。
此外,高溫津貼是針對室外或者室內高溫工作職工的保護性津貼,不能包含在最低工資當中,比如說企業給員工發放最低工資說里面包含了高溫津貼,是不可以的。
注意
防暑降溫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我國《職業病目錄》將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職業病范疇,也就是說中暑也是一種職業病。享受工傷待遇必須先去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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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天有哪些福利?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工作環境設立休息場所。休息場所應當設有座椅,保持通風良好或者配有空調等防暑降溫設施。
“高溫熱浪”來襲,如何防護?
由于溫度較高,應盡量避免在11時~16時出行。如果一定要在戶外,必須做好補水和防暑、防曬措施,避免長時間暴曬。
領導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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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請注明來自夕逆IT,本文標題:《防暑降溫費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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