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振宇
近日,《當代生活報》等媒體報道,一名頭頂諸多耀眼光環的“書法大師”來到廣西南寧,在多家企業的操辦下,在某知名酒店舉辦了一場“別開生面”的慈善拍賣。媒體調查發現,這場號稱“義演會”的活動在拍賣“大師”書法作品的同時,推銷其公司的紅茶;紅茶產品廣告赫然使用被證實是假冒的獲獎證書;未經許可,廣告擅自打上“媒體支持”字樣;“大師”身上的諸多頭銜多來自民政部2016年即曝光過的山寨社團,其捐獻6所希望小學一事更是子虛烏有……這完全是一場“以慈善之名,行斂財之實”的鬧劇。
近年來,隨著我國公益慈善事業的迅猛發展,一些不法之徒也盯上了公益慈善的牌子,明修棧道暗度陳倉,偷梁換柱以假亂真,以公益慈善為擋箭牌,以欺騙誘導為手段,爭先恐后地奔著利益而去,給公益慈善事業和相關行業帶來了信譽危機。
公益和商業并非水火不容,兩者可以相互轉化,關鍵是要找準二者的結合點,把握平衡點,才能實現企業、公益組織與受助對象的共贏。慈善拍賣便是一例,慈善拍賣,即用拍賣的形式開展公益事業。歷史悠久、制度完善的拍賣方式與公益慈善事業相結合,為公益慈善事業開辟了廣闊的新領域。慈善拍賣“公開、公平、公正”的模式有助于發揮拍賣專業優勢,更好地助力公益慈善事業發展,一方面有利于提升拍賣企業的品牌和企業形象,另一方面有利于傳播公益慈善理念,引起更多人對公益慈善事業的關注。因此,慈善拍賣活動吸引了眾多知名藝術家和企業家紛紛參與,成為慈善機構慣用的籌款方式之一,其成效十分顯著。
然而,在慈善拍賣活動整體態勢發展良好的背景下,依然有不少山寨團體打著公益旗號開展假慈善,在拍賣形式的掩護下為自己謀取私利,把公益變成了生意。這種“偽慈善”,不僅給拍賣行業抹黑,而且玷污了公益慈善事業的名聲。公益慈善事業不能容許任何心術不正者借此兜售其奸,更不能讓一顆老鼠屎壞了滿鍋湯。保護“李逵”,更要嚴懲“李鬼”,打擊假慈善,必須動真格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規定,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開展募捐活動,騙取財產。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騙取財產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除慈善法的規定外,拍賣行業和慈善組織還應牽頭制定、出臺統一的慈善拍賣行業規范或行業標準,引導拍賣企業規范慈善拍賣,同時對存在商業行為的慈善拍賣活動加強監管。我們也期待更多嚴格的法律法規出臺,為公益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公眾、媒體也應依據慈善法,對慈善活動進行監督,對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騙取財產等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曝光,發揮輿論和社會監督作用。
慈善法規不容踐踏,慈善精神不容玷污,掛羊頭賣狗肉的慈善行為必然成為過街老鼠。奉勸在南寧撈錢的這位“大師”,書法有法無定法,您可以在紙上筆走龍蛇,恣意揮毫;但在公益慈善領域,任何人都必須在法律框架內行事,容不得半點任性。正所謂:名利場中塵飛揚,大師巨匠多如蝗。疏而不漏有天網,豈容爾等太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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