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離職是一件很簡單的事,
交個辭職報告,
領取剩下的工資,
然后從此與上家一刀兩斷……
如果你這樣想,
那真是太簡單了,
離職最重要的是,
你要搞清楚有沒有經濟補償金!
在多種情況下離職,
用人單位必須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不清楚是不是?
沒關系,
不是有小潮妹嘛!
這些情況應該獲得補償金
1用人單位不續約
用人單位與員工所簽合同到期,
雙方都會自然而然地考慮要不要繼續簽約。
如果最后彼此友好“分手”的,
用人單位需支付補償金。
注意:
用人單位愿意在提高勞動報酬的情況下與員工續約,可員工提出不續約的,用人單位可不支付補償費。
2用人單位解聘拒絕訂約員工
有些用人單位由于合同規則尚在制訂中,
還沒有最后“拿出手”。
當合同出臺后,需要簽訂時,
有些員工不愿意簽訂,
單位只好將其解約,
這種情況,補償費是少不了的。
注意:
有些員工拒不簽訂勞動合同,但還是希望能留下來工作。那么,用人單位在用工之日解聘拒絕訂約員工時,不需支付補償金。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有些用人單位由于工種不同、工作內容不同,
與員工不是按時按日計算,
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
當員工離職時,
必須支付補償金。
注意:
如果員工沒能完成約定的任務遭到解約,用人單位可考慮不支付補償費。
4員工被迫離職
《勞動合同法》里有明確規定,
但前提是,
被迫離職是因為用人單位存在違法情形,
你實在看不下去、干不下去了。
注意:
用人單位客觀因素存在爭議,并非故意,而您太“小氣”,表示“不得不”離職的,不能被采納。
5用人單位提出解約
員工與用人單位就像是男女交往的兩個自然人,
合作的前提是“你情我愿”。
在簽訂合同后,合同還沒到期的情況下,
如果用人單位提出解約,
那毫無疑問,
用人單位必須要支付你補償費。
注意:
如果是員工提出提前解約的,公司不用支付補償費。
6用人單位依法裁員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
用人單位依法裁員,
都必須支付員工補償金。
注意:
裁員必須是用人單位提出,而且程序得當。如果是員工自愿解約,那不在補償范圍。
7用人單位非過失性解約
何為“用人單位非過失性”?
就是并非公司的過失,
而是員工個人的原因造成的失誤,
用人單位認為不再有必要跟你合作了,
從而提出解約。
注意:
如果員工故意怠慢工作、上班態度不佳的,用人單位與其解約,補償金付或不付可商量著辦。
8用人單位破產等原因解約
任何用人單位都有得意與失意時,
當單位因業績下滑、破產等原因不得不與員工解約了,
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員工一定的補償費。
注意:
如果是破產,公司資金一定周轉不濟,補償費可約定往后拖,但不能不付。
這些問題一定要清楚
1在試用期內被裁員,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嗎?
勞動法關于經濟補償的規定是
不區分試用期員工和正式員工的,
所以即使是在試用期被裁員,
同樣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其計算方式也是按照《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的規定進行計算:
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企業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不滿六個月的,企業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果企業沒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勞動者要被裁員,則還需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的賠償。
2犯錯被辭退,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嗎?
對于比較嚴重的錯誤,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對于損害結果夠不上重大的員工,
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公司變更工作地點,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嗎?
假設單位事先告知工作地點將發生重大變化,
顯然會影響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的決定。
所以勞動合同簽訂時沒有明確說明
將來工作地點會發生大變化的話,
單位搬遷必須給予職工經濟補償。
4派遣員工被裁,可以獲得多少經濟補償?
派遣員工被裁
只要堅持至少有一家單位應支付你們的經濟補償。
如果所服務的公司不肯支付,
派遣的人力資源公司就必須承擔這個責任。
如果人力資源公司也不愿意支付補償怎么辦?
可以把實際用工單位和人力資源公司一同起訴至仲裁,
要求他們履行勞動合同義務,
或者給予替代通知金和經濟補償金。
最后記住,
以上情況,
如果單位拒不支付,
你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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