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的作用:
互聯網出版,是指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將自己創作或他人創作的作品經過選擇和編輯 加工,登載在互聯網上或者通過互聯網發送到用戶端,供公眾瀏覽、閱讀、使用或者下載的在線傳播行為。從事互聯網出版業務,就需要辦理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適用范圍:
(一)已正式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內容或者在其他媒體上公開發表的作品; (二)經過編輯加工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方面的作品。
辦理互聯網許可證的基本條件:
一、有確定的出版范圍;
二、有符合法律、法規的章程;
三、申請互聯網出版許可證辦理單位有必要的編輯出版機構和專業人員;
四、有適應出版業務需要的資金、設備和場所;
五、符合全國互聯網出版機構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辦理材料:
1、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制發的《互聯網出版業務申請表》。
2、互聯網出版許可證辦理材料需要申辦單位的概況。 3、互聯網出版許可證辦理材料中所需技術和管理人員清單及不少于十人身份證、學歷/職稱復印件。 4、互聯網出版許可證辦理材料中至少要5名專業編輯人員(含兩名或兩名以上中級編輯)專業職稱證明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5、房產證及有效期不少于一年的租賃合同復印件。 6、申辦單位最近兩年的驗資報告或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復印件 7、申辦單位的公司章程復印件及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說明。 8、已取得相關省級主管部門同意的前置審批文件或保證書。
沒有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的處罰規定:
一、未經批準,擅自從事互聯網出版活動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或者新聞出版總署予以取締,沒收從事非法出版活動的主要設備、專用工具及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壹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二、違法經營額不足壹萬元的,并處壹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或者新聞出版總署予以警告,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本規定第十六條的,責令停止登載或者發送未經備案的重大選題作品,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或者新聞出版總署予以警告,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或者撤銷批準。
更多互聯網出版許可證內容,您可點擊參考?;蛘咧苯訐艽螂娫挘?3810538203進行咨詢。
轉載請注明來自夕逆IT,本文標題:《IDC許可證辦理條件是什么?申請材料詳細解析視頻》

還沒有評論,來說兩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