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的管制刀具 王旭 蘇瑾供圖
人民網鄭州1月3日電 (戚藝芳)“這就是個水果刀,為啥不能帶上車?”昨天,在商丘南站安檢口,一名因攜帶管制刀具被攔下的旅客很是不解。經過民警的宣傳教育,最終他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今天,在商丘高鐵站,旅客姜某攜帶酒精1.4升,還有14個靜脈注射器、24個針頭。經詢問這名旅客是微整形醫生,攜帶物品都是工作使用。盡管如此,按照新版《鐵路禁止攜帶物品目錄》,這些都屬于違禁品,依法予以沒收。
據介紹,因為旅客對最新管理辦法疏于了解,這樣的事情在各個火車站每天都在上演。春運在即,鄭州鐵路警方為保障旅客出行安全,打響了“天網戰役”,目前已查獲危險品10216起,化工品857.2千克,管制刀具445把。
過年乘坐火車、高鐵,哪些是不能帶上車的呢?鄭鐵警方在此提醒旅客,以下物品攜帶需注意:禁止攜帶槍支、彈藥、警械、管制刀具、自行車、民用爆炸物品(鞭炮、發令紙、雷管、炸藥)、劇毒物品、強磁物品、放射性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如香蕉水、汽油、煤油等),寵物、活禽及榴蓮等有異味的物品。
據了解,如果一旦攜帶危險品進站上車,造成不良后果,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攜帶者,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三十一條規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哪些是被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帶有起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除了上述管制刀具外,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等,也禁止帶上火車。如果出現違規攜帶,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處以200元以下罰款或10日以下拘留處罰。
記者了解到,在嚴密的“安全網”之下,一些“隱形危險”的物品允許被少量攜帶,只要不超過范圍,旅客乘車時盡管可以放寬心。比如說:打火機最多2個:安全火柴限2小盒;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不得超過20毫升;冷燙精、摩絲、發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不得超過120毫升;瓶裝白酒上線為6瓶(白酒度數高于50度則上限為2瓶,散裝白酒不能帶上車);國產香煙可攜帶數量上限為10條,進口香煙為5條。
(責編:徐馳、王佩)
轉載請注明來自夕逆IT,本文標題:《坐火車不能帶什么東西和注意事項》

還沒有評論,來說兩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