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貪權勢他位極人臣,卻不追求個人權勢,不弄權也不為權所奴役二不謀私利他只靠俸祿為生,不以權勢謀私利三嚴于律己街亭之役,馬謖違節,造成敗局,但他主動承擔責任自貶三等他幾次發布鼓勵將士直言極諫的文告,要求大家批評自己過失和缺漏在他執政期間,如果出現。

同治十年1871年七月二十九日,在辦理完天津教案后不久,李鴻章代表中國與日本簽訂了中日修好條規,這是一個雙方平等互惠的條約,但李鴻章從簽約過程日本人的姿態中,看出日本“日后必為中國肘腋之患”果然,十三年1874年,日本出兵侵臺,李鴻章積極支持清政府派沈葆楨作為欽差大臣率艦隊赴臺灣巡閱,并調駐防徐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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