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心简介:
天津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组建于1988年4月,隶属于天津大学,是第三方检测机构。1998年12月获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认可,1999年9月获中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实验室认可委员会(CCIBLAC)认可,2000年4月获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授权承担出口摩托车质量许可制度和进口摩托车及发动机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商品检验任务。
天津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于2001年4月注册为独立法人,2001年11月16日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检验所基础上成立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简称“中心”)是一个检验设备和设施配套齐全,检验技术完善,人员结构合理,管理手段科学的检验机构。现有员工近80人,高级职称人员14名,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占员工总数的70%。固定资产总值4000万元。检验所的检验室面积3000余平方米,检验设备精良齐全,各种主要仪器设备300余台(套)。灯光试验室能够进行所有机动车灯具检测,属国内一流水平。新建的无线电电波暗室能够提供标准的电磁兼容测试环境,可进行多种电子电器产品、汽车摩托车类产品及其部件的电磁辐射干扰辐射敏感度等项目的检测,是目前摩托车行业规模最大的3米法半电波暗室。中心内有摩托车行业唯一的高低温状态试验室,环境温度可控制在-50~60℃,能同时容纳数十辆摩托车进行试验。2001年10月建成的摩托车试验场占地面积60万平方米,试验场有11种可供摩托车科研试验及产品检验的各种路面,能进行操纵稳定性、舒适性、ABS等多种评价,并且拥有符合GB4569-2000和GB16169-2000标准要求的噪声测试路面。
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中心承担的主要任务是:
1.承担国家下达的本中心检验范围内的进、出口商品质量检验任务;
2.承担国家下达的本中心检验范围内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任务;
3承担国内外企业委托进行的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4.承担有关方面委托进行的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5.承担新产品的鉴定检验工作;
6.承担和参与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技术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包括各类标准的验证工作;
7. 收集国内外检测技术的发展动态,研究开发新的检测技术、方法和专用检验设备;
8.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方面的国际合作、认证、评审和技术交流。
本中心的检验范围是: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质量检验、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质量检验、柴油机质量检验、通用小型汽油机质量检验、零部件质量检验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内
邮政编码:300072
主 页:www.chinamotorcycle.com
E--mail: nmtctj@t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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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刘欣
联 系 人:贺文杰
电 话:022—27892002
传 真:022—2740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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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3.25